關于廣東省人民醫院東一號樓裝修改造工程計價爭議的復函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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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2〕107號
廣東省人民醫院、廣東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廣東省人民醫院東一號樓裝修改造工程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悉。
2021年2月8日簽訂的施工合同顯示,本項目位于廣州市越秀區,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發包人廣東省人民醫院通過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由廣東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承建。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合同價格形式為單價合同,目前處于合同履行階段?,F對來函涉及的工程計價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本項目合同協議書約定計劃開工日期為2021年3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21年12月20日,因發包人施工場地延遲移交,實際開工日期為2022年9月29日。發承包雙方就延遲開工發生材價上漲是否進行調差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按照合同專用條款第76條約定,市場價格波動不調整合同價格。承包人認為,項目實際開工日期晚于合同計劃開工日期一年多,材料價格變化超過5%時,應按施工當期廣州市建設工程價格信息進行調整。
我站認為,根據本項目合同通用條款第34.4條,因發包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發出開工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因此,本項目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延遲開工,期間材價上漲導致承包人損失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索賠。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