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珠海市斗門區電纜遷改工程計價爭議的復函
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2〕71號
珠海城建市政建設有限公司、珠海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珠海市斗門區珠峰大道10kV架空電纜遷移改造工程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
2018年9月16日簽訂的施工合同顯示,本項目位于珠海市斗門區,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發包人珠海城建市政建設有限公司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由珠海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承建。項目采用清單計價方式,合同價格形式為總價合同,目前處于竣工結算階段?,F對來函涉及的計價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本項目電纜溝蓋板因設計變更,由預制混凝土蓋板改為現澆混凝土蓋板,變更新增的現澆混凝土蓋板綜合單價按合同約定依據定額進行組價,雙方對現澆混凝土蓋板執行定額及相應產生的模板、支架、混凝土泵送費如何計算發生爭議。發包人認為,現澆電纜溝應執行《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混凝土地溝相應項目,現澆混凝土蓋板產生的模板支架、混凝土泵送屬措施項目,合同專用條款23.4條之(2)明確,23.3條引起的造價調整原則是措施項目費只計取以費率方式計算的部分,以其他方式計算的措施項目費不再計取。所以,變更后產生的非以費率方式計算的措施項目費不予調整。承包人認為,根據設計變更說明及施工工藝要求,現澆混凝土蓋板應執行《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現澆混凝土渠箱頂板相應項目,且變更由發包人引起,故所產生的模板、支架、混凝土泵送費等措施項目費應予計算。
我站認為,根據來函提供的資料和施工工藝要求,現澆混凝土蓋板宜執行《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現澆混凝土渠箱頂板相應項目。關于設計變更后所產生的模板、支架、混凝土泵送等計價爭議,發包人將預制混凝土蓋板變更為現澆混凝土蓋板,承包人在投標前無法預見,由此導致增加的模板、支架、混凝土泵送等措施項目的費用已超出總價包干的風險范圍,繼續按合同約定不予計算有失公允,建議雙方遵循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協商計取。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