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正公路(增從高速至體育館段)兩旁環境整治工程計價爭議的復函
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2〕69號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增江街道辦事處、廣州搏弈園林綠化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增正公路(增從高速至體育館段)兩旁環境整治工程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
2019年6月20日簽訂的施工合同顯示,項目地點位于廣州市增城區,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發包人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增江街道辦事處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由廣州搏弈園林綠化有限公司負責承建,合同價格形式為單價合同,采用清單計價方式,目前處于竣工結算階段?,F對來函涉及的工程計價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本項目樹池砌筑由4塊1500×150×100mm花崗巖條石正方形鋪筑形成,該工程量清單中標單價為312.92元/m,對應最高投標限價的綜合單價為315.27元/m。結算時,查詢最高投標限價和中標綜合單價分析表發現,其中花崗巖條石按4.06塊計算材料費,即每米樹池的綜合單價內計算了6米的花崗巖條石的材料費,導致綜合單價偏高,雙方對此如何計價產生爭議。發包人和財政評審中心認為,應將中標單價作糾正調整,即每米樹池的綜合單價應計算1米的花崗巖條石的材料費,將單價由312.92元/m調整為74.63元/m。承包人認為,應按合同條款約定執行,綜合單價不變。
我站認為,本項目合同價格形式為單價合同,招標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應由招標人負責,中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經過依法公開招標程序做出的投標報價是合同價格組成部分。因此,根據施工合同專用條款35.1條結算按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調整的約定,結算時合同數量內的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