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隆生西江花園1區建筑安裝工程專業分包工程計價爭議的復函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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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2〕68號
江蘇天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穗弘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隆生西江花園1區建筑安裝工程專業分包工程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
2019年8月28日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顯示,本項目位于惠州市,發包人采用直接發包方式確定由江西穗弘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承擔勞務分包,合同價格形式為單價合同,目前處于合同結算階段?,F對來函涉及的勞務分包工程量計算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本項目勞務分包合同約定工程量計算執行《廣東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18)》,結算時,發承包雙方對外墻塊料面層工程量的計算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鑲貼塊料面層的工程量應按設計圖示結構尺寸計算。承包人認為,鑲貼塊料面層的工程量應按圖示抹完灰后的尺寸計算,因抹灰厚度造成陽角增加的貼磚工程量應計入。
我站認為,根據《廣東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18)》規定,塊料面層工程量應按設計圖示鑲貼表面積以“㎡”計算。定額中的“設計圖示鑲貼表面積”是指按設計圖示尺寸計算的面積,抹灰層厚度引起的表面積增減已在定額中綜合考慮,不另計。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