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西園上鏡花園項目工程計價爭議的復函
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2〕49號
中山上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西園上鏡花園項目涉及工程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
2016年12月2日簽訂的施工合同顯示,本項目位于中山市西區,資金來源是企業自籌,發包人中山上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確定由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負責承建,合同約定采用定額計價方式,執行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0,目前處于合同履行階段。據上傳資料,現對來函涉及的工程計價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一、關于承臺與地下室底板套用定額子目的爭議
本項目地下室為預制管樁承臺基礎,承臺厚1600mm、地下室底板厚度為350mm、400mm,承臺與地下室底板的頂面標高平齊,發承包雙方就承臺、地下室混凝土底板套用定額子目發生爭議。發包人認為承臺與底板屬不同的構件,承臺應套用A4-2其他混凝土基礎子目,地下室底板應套用A4-3地下室地板子目。承包人認為承臺與地下室底板均應套用A4-2其他混凝土基礎子目。
我站認為,本項目采用定額計價方式,執行《廣東省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10》(以下簡稱“10房建定額”),預制管樁承臺基礎和地下室底板應分別執行對應定額子目。
二、關于混凝土泵送增加費和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機械的爭議
發承包雙方就混凝土泵送增加費是否列入措施項目計取,以及是否計入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機械的計算基數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合同約定結算采用定額計價、執行10房建定額,且施工合同中“措施項目預算表”列明混凝土泵送費列入措施項目計取。承包人認為,依據廣東省定額動態管理系統解答第7期第5條超高降效費、現澆混凝土泵送費列入分部分項工程費中計算,以及廣東省定額動態管理系統解答第13期第8條±0.00以上的現澆混凝土泵送增加費屬分部分項工程費,可以計算“建筑物超高增加的人工、機具”。
我站認為,本項目采用定額計價并執行10房建定額,而粵標定函〔2020〕97號文第5條及粵標定函〔2020〕190號文第8條的解答適用于《廣東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18》,不適用于10房建定額。本工程施工合同附表1.1“措施項目預算表”已列明第2.9項為“混凝土泵送增加費”,且根據10房建定額A.26混凝土泵送增加費屬于措施項目費,10房建定額附錄1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機械的第一條第3款規定,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機械計算基數不包括措施項目。綜上,本項目的混凝土泵送增加費應列入措施項目計取,不計入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機械的計算基數。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