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興寧市沐彬中學運動場體育設施及安裝項目計價爭議的復函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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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2〕48號
興寧市沐彬中學、廣東宇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興寧市沐彬中學運動場體育設施及安裝項目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
2018年7月11日簽訂的采購合同顯示,本項目位于梅州市興寧市,興寧市沐彬中學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廣東宇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承建,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合同價格形式為總價合同,項目目前處于竣工結算階段。據上傳資料,現對來函涉及的工程計價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采購合同第3條工程承包方式3.1款明確“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施工,乙方在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等規定范圍內自行報價,總價包干;如有新增項目,協商另行報價。按工程量清單包材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包清運和包稅票的方式進行施工”在竣工結算過程中,雙方就合同的結算方式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本項目使用財政資金,應依據《廣東省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評審暫行方法》(粵財基〔2000〕18號)規定,按竣工圖紙(招標圖紙、施工圖紙和竣工圖紙皆無變更或變化)重新計算各項清單的工程量并重新計價;承包人認為應依據合同約定的總價包干方式進行結算。
我站認為,本項目為政府采購工程,采購合同明確為總價包干,且招標文件和合同中均無竣工結算需重新計價的相關條款,故本項目應按合同約定總價包干結算。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