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利陽光城(四期)建筑安裝工程計價爭議的復函
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2〕38號
惠州市保利建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世紀工程實業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保利陽光城(四期)建筑安裝工程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
據2018年8月1日簽訂施工合同顯示,保利陽光城(四期)建筑安裝工程項目地點在惠州市惠陽區內環路5號項目,資金自籌,采用模擬清單公開招標確定由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世紀工程實業有限公司聯合體施工總承包,合同價格形式為固定單價,現處竣工結算階段?,F對來函涉及的工程計價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一、關于鋼筋機械接頭計量計價的爭議
本項目合同專用條款第22.1條約定,“現澆構件中伸出構件的錨固鋼筋、拉結鋼筋應并入鋼筋工程量內。除設計(包括規范規定)標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如鋼筋定尺搭接)不計算工程量,在綜合單價中綜合考慮?!痹凇艾F澆構件鋼筋”招標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特征中描述“包含所有鋼筋接頭”,在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又單列了“電渣壓力焊接”“鋼筋套筒接頭”清單項目。發承包雙方就鋼筋機械連接是否計量計價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現澆構件鋼筋”招標清單的項目特征描述“包含所有鋼筋接頭”,鋼筋接頭費用已含在綜合單價中,清單單列的“電渣壓力焊接”“鋼筋套筒接頭”清單項目,是為招標人預留可能發生變更簽證項目單價時使用的,因此所有鋼筋接頭的費用不另計。承包人認為,合同條款已明確設計(包括規范規定)標明的搭接應計算工程量,招標清單關于“現澆構件鋼筋”項目特征描述與2013清單規范規定不符;“現澆構件鋼筋”綜合單價計價中未包含鋼筋接頭費用;且招標清單單獨開列了“電渣壓力焊接”和“鋼筋套筒接頭”清單項目,故鋼筋機械連接應按鋼筋施工專項方案計量計價。
我站認為,結合本項目合同專用條款第22.1條約定“除設計(包括規范規定)標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如鋼筋定尺搭接)不計算工程量,在綜合單價中綜合考慮”以及本項目合同專用條款優先于招標文件的解釋順序的理解,現澆構件鋼筋招標清單的項目特征描述 “包含所有鋼筋接頭”與單獨開列的“電渣壓力焊接”和“鋼筋套筒接頭”清單項目之間的關系,可認為,設計(包括規范規定)標明的搭接諸如電渣壓力焊接和鋼筋套筒接頭,均按招標工程量清單所開項分別計取。
二、關于電氣配管磚墻鑿槽與恢復計價的爭議
本項目強弱電工程的招標清單中單列了“鑿槽、刨溝”的清單項目,“配管(暗敷)”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的配置形式為“沿磚、混凝土結構暗敷”,發承包雙方就電氣配管的磚墻鑿槽與恢復是否計價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030411配管、配線清單項目的工作內容已包含“預留溝槽”。招標清單中單列的“鑿槽、刨溝”清單項目僅作為招標人確定可能發生變更簽證項目時使用的,因此“鑿槽、刨溝”等相關費用應不予計算。承包人認為,《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的配管清單注釋第7條說明“配管安裝中不包括鑿槽、刨溝”,且配管、配線清單項目特征描述未說明包含鑿槽、刨溝,招標清單又單列了“鑿槽、刨溝”清單項目,因此電氣配管鑿槽與恢復應單獨計量計價。
我站認為,本項目為清單計價,《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明確“配管安裝中不包括鑿槽、刨溝”,且本工程招標清單又單列“鑿槽、刨溝”清單項目,“配管(暗敷)”清單項目特征也未明確包含鑿槽、刨溝。因此根據本項目電氣配管發生的鑿槽、刨溝,應按合同清單另行單獨計算。
三、關于材料調差和調差材料工程量的爭議
本項目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參與調差的材料包括鋼筋、水泥、商品混凝土、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含高精砌塊),措施費中人工、材料不參與調差;在調整辦法中約定“當施工期平均信息價(加權平均)相對于基準價格上漲超過5%,則超出部分價格按(單價調整=投標單價(指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材料單價)X(施工期平均信息價/基準價格-1-5%))調整?!蓖瑫r在合同中約定了各類材料的施工期,如:鋼筋、商品混凝土價差調整的“施工期”是指從工程開工到結構封頂期間。合同雙方就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外施工的工程是否參與調差及參與調差材料的數量計算方式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不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施工的工程不參與調差,參與調差的材料數量應按清單工程量計算。承包人認為,合同中的“施工期”只是對信息價價格區間取值的約定與界定,對“施工期”外施工的工程也應調差。另外,合同未明確調差工程量,調差材料范圍即根據施工圖紙并考慮定額消耗量之后的所有工程量。
我站認為,合同約定的“施工期”是對信息價價格區間取值的約定與界定,不是對參與價差調整的工程范圍的界定。合同中市場價格波動引起調整的專用條款明確,參與調差的工程包括除措施項目以外的所有工程,參與調差的材料種類包括鋼筋、水泥、商品混凝土、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含高精砌塊),但未約定參與調差材料的數量計算方式。因此建議發承包雙方另行商定調差材料數量計算方式。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