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瀝滘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瀝滘污水廠提標改造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工程計價爭議的復函
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2〕19號
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中鐵上海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解決瀝滘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瀝滘污水廠提標改造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工程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
據2019年1月10日簽訂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合同顯示,本項目位于廣州市海珠區,資金來源為市財政資金和市水投集團融資,發包人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在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由中鐵上海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和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組成聯合體按下浮費率投標報價中標。工程總承包范圍是在經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上進行工程勘察設計采購施工,以暫定合同價限額設計。合同價格形式為總價合同,目前處于竣工結算階段。依據所上傳資料,現對來函涉及的工程計價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施工過程中,在原地面施工灌注抗撥樁時,發現地基承載力不能滿足大型機械作業要求,因此對原地面進行換填土加固,提升承載力,發承包雙方對是否計取施工場地換填土加固的費用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依據合同關于現場查勘及變更調價原則的約定,投標文件已對現場踏勘工作作出響應,施工期間水泥拌填費用視為已包含于合同價中,不另計。承包人認為,根據相關會議紀要,為提升作業面承載力對原地面進行加固應屬變更范疇,發包人應啟動工程變更程序,增加相關的費用,調整合同價并根據調整后的合同價簽訂補充合同。
我站認為,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模式,合同承包范圍是承包人在經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上進行工程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相應的費用由發包人支付,但勘察、設計的責任由承包人負責。本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因地基承載力不能滿足大型機械作業要求,需要換填加固,而承包人本應在開展勘察發現,且應相應選取合適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直至施工時才發現的地質問題及由此產生的處理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因此換填加固不屬于工程變更事項,相關費用不予計取。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