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珠海市香洲區問題河涌(含黑臭水體)管養提升項目勞務分包計價爭議的復函
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2〕15號
珠海正圓市政建設有限公司、廣東華輝建設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關于珠海市香洲區問題河涌(含黑臭水體)管養提升項目勞務分包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
據2019年7月12日簽訂的勞務分包服務合同(七)顯示,本項目地點位于珠海市香洲區,勞務服務發包人為珠海正圓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承包人為廣東華輝建設有限公司。合同采用清單計價方式,綜合單價由《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8)》、《廣東省排水管道非開挖修復工程預算定額(2016)》等計價依據組價確定,項目現處于合同履行階段。據上傳的項目資料,現對來函涉及的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一、關于細石混凝土找坡層執行定額子目爭議
本項目中有一段排水明渠,設計文件顯示需在現有排水明渠的渠底凸起兩側加鋪6cm厚C25細石混凝土、中間凹槽部位澆筑成流水溝,凸起兩側加鋪的混凝土找坡1%向中間流水溝放坡。發、承包人雙方就凸起兩側加鋪6cm厚C25找坡混凝土層如何計價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本項目屬于市政工程,應按《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8)》的D2-4-14人行道墊層子目計算,該定額子目與爭議項目工藝相類似。承包人認為,設計要求在硬化渠底段中渠底凸起兩側加鋪的6cm厚C25細石混凝土需按1%找坡,施工工藝與《廣東省房屋與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18)》中A1-12-9細石混凝土找平30mm子目相同,應按該定額子目計算。
我站認為,該項目采用定額組價方式確定勞務費用,作為其計價依據的各專業定額執行的標準應根據工程專業屬性及其適用范圍來界定,本工程屬性應屬市政工程中的排水工程,爭議的細石混凝土找坡層可參照《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8)》第五冊排水工程的混凝土平基相應子目計算。
二、關于渠道清淤和管道有毒氣體檢測的計費爭議,因雙方爭議涉及的《廣東省排水管道非開挖修復工程預算定額(2016)》不屬我站編制的專業定額內容,請發承包雙方徑直向頒布單位咨詢為宜。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