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韶關芙蓉新區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及同步建設工程(一標段)項目計價爭議的復函
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1〕17號
韶關市城市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二十冶集團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韶關芙蓉新區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及同步建設工程(一標段)項目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
從2017年4月11日簽訂的勘查、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顯示,本項目地點位于韶關市武江區,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發包人韶關市城市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項目由中國二十冶集團有限公司(牽頭單位)、新疆北新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治京誠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組成聯合體負責承建。合同約定采用清單計價模式,定額組價確定綜合單價的方式,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0)》等。項目現處于預算審核階段,依據所上傳的項目資料,現對來函涉及的工程計價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一、關于管廊基坑基底墊層、基坑兩側回填砂礫定額套用的爭議
本項目的基坑基底墊層、基坑兩側回填砂礫,發承包雙方就套用定額子目產生爭議。承包人認為,管廊基坑基底墊層、基坑兩側回填砂礫是在基坑邊坡與新建構筑物間進行的,基坑邊坡底部與構筑物之間的工作面最寬1.3m,最窄為1.0m,佛山市補充定額F-3-4管(基)坑回填砂子目符合設計圖紙及現場工作面寬度小于1.5 m以下部位的施工工藝,且從其定額的工料機顯示,該定額所用機具為電動夯實機,符合現場施工工藝,對于工作面寬度大于1.5m以上部位,采用壓路機壓實,定額D1-1-189填中砂子目,其工料機的組成內容顯示更適合無大型障礙物且工作面寬度滿足大型碾壓機械回旋的回填部位。故管廊基坑基底墊層、基坑兩側回填砂礫應套用佛山市的補充定額子目。發包人認為佛山市的補充定額子目是使用人工小型夯實機夯實,設計圖紙并未說明不能使用大型機械回填,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管廊頂板上側回填時壓路機不得開啟震動,即回填可使用壓力機靜壓,且根據合同約定的計價依據為廣東省定額,佛山市的補充定額不在合同約定范圍內,故應套用定額D1-1-189填中砂子目,將中砂改為砂礫。
我站認為,根據《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定額D1-1-189填中砂子目,是采用平地機及壓路機配合分層碾壓,適用于施工作業面寬闊的大型回填。根據提供的施工圖,管廊基坑基底墊層符合該定額的使用條件,應套用定額D1-1-189填中砂子目。而基坑兩側回填砂礫根據施工及設計規范要求,為防止完成的墻體變形傾覆,基坑回填時,機械及機具不得碰撞結構及防水保護層,結構兩側及頂部在保持足夠安全范圍內應采用人工使用小型機具夯填。由于基坑放坡是1:n為不確定數,未能明確是否有足夠空間使用壓路機碾壓回填,發承包雙方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區分執行定額,如采用壓路機碾壓回填的則套用定額D1-1-189填中砂子目;但如采用小型機具夯填的,由于《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沒有相應的定額子目,屬于定額缺項,可由雙方根據實際項目情況,協商處理。至于借用佛山補充定額的分歧,由于項目所在地不在佛山,且佛山補充定額沒有在合同約定的計價依據范圍內,能否借用,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關于基坑支護噴射混凝土、鋼筋網片定額套用的爭議
本項目在基坑支護噴射混凝土、鋼筋網片工程定額套用上,發承包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本項目屬于市政項目,應套用市政范圍內的定額子目,不需要借用土建定額,故基坑噴射混凝土應套用定額D7-1-15隧道噴射混凝土隧道臨時支護子目;鋼筋網片應套用定額D7-1-27隧道鋼筋網片子目。承包人認為,定額D7-1-15、D7-1-27子目為暗挖(礦山法)隧道章節,屬于洞內作業,而本工程是露天作業,噴射混凝土部位為深基坑的邊坡加固,故應套用土建定額A2-163噴射混凝土子目和A4-173噴射混凝土掛鋼筋網子目更合適。
我站認為,作為其計價依據的各專業定額執行的標準應根據工程專業屬性及其適用范圍來界定。在我省綜合管廊定額未出臺頒布之前,管廊項目一般劃分隸屬于市政工程,《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定額D7-1-15隧道噴射混凝土隧道臨時支護子目及D7-1-27隧道鋼筋網片子目適用于所有市政工程,故本項目基坑支護噴射混凝土及鋼筋網片應執行《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相應項目。
三、給排水工程-管溝回填砂礫定額套用爭議
本項目的給排水工程-管溝回填砂礫,發承包雙方就套用定額子目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根據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于印發<佛山市建設工程補充綜合定額(2013)>的通知》(佛建管函〔2014〕398號),佛山補充定額只在佛山行政區域范圍內執行,韶關地區并不適用。故應套用定額D1-1-189填中砂子目,將中砂改為砂礫,承包人認為,佛山市補充定額屬于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范圍內,在《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無適用于管溝內回填砂礫的定額情況下,可以借用佛山補充定額F-3-4管(基)坑回填砂,中砂改為砂礫。
我站認為,《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定額D1-1-189填中砂子目,是采用平地機及壓路機配合分層碾壓,適用于施工作業面寬闊的大型回填,根據提供的《排水管道開挖斷面圖》,溝槽開挖最大寬度為2000mm,沒有足夠空間使用平地機及壓路機,故定額D1-1-189子目不適用于該項目的管溝回填,屬于定額缺項,可由雙方根據實際項目情況,協商處理。至于借用佛山補充定額的分歧,由于項目所在地不在佛山,且佛山補充定額沒有在合同約定的計價依據范圍內,能否借用,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