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興縣紅木家具產業園基礎設施項目(BT)工程計價爭議的復函
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1〕11號
新興縣新成工業園開發有限公司、廣東翔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們6月3日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新興縣紅木家具產業園基礎設施項目工程計價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
從2013年5月22日簽訂的BT投資建設合同以及2013年9月30日、2016年6月15日、2016年10月20日簽訂的3份補充協議顯示,本工程位于云浮市新興縣,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項目由廣東翔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投資建設。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清單綜合單價按定額組價的方式確定,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和《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0)》。依據所上傳的項目資料,現對來函涉及的工程計價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本項目合同內容為園區范圍內的天然土石方的挖運及調配,招標文件確認屬于市政工程。土石方開挖后,部分需鏟運(推)至低洼地塊,發承包雙方對開挖后的土石方轉堆運的綜合單價確定方式產生爭議。發包人認為土石方開挖后的土方為松散堆土,鏟運(推)至100m-500m范圍內的低洼地塊,綜合單價套用定額D1-1-43,并按定額說明第1.1.2.10條的規定推土機、鏟運機推鏟未經壓實的積土時,按定額子目乘以系數0.73計算。承包人認為園區內的山體天然密實土石方并非積土,不應按定額說明的規定乘以0.73系數計算。
我站認為,根據來函資料顯示,本項目開挖后的土方屬于松散堆土,執行《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第一冊)D1-1-43鏟運機鏟運土方子目,并按D1.1.1土石方工程說明第1.1.2.10條的規定乘以系數0.73計算。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