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譽山國際五區公建GJ-1、GJ-2、GJ-3、GJ-4、GJ-5、GJ-6及商業S7項目工程計價爭議的復函
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粵標定復函〔2021〕5號
廣州禮和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華錦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你們通過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申請解決譽山國際五區公建GJ-1、GJ-2、GJ-3、GJ-4、GJ-5、GJ-6及商業S7項目涉及工程建筑面積計算爭議的來函及相關資料收悉。
從2017年7月25日簽訂的施工合同顯示,本工程項目地點在廣州市增城區,發包人廣州禮和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采用直接發包方式,確定項目由華錦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承建,承包范圍為該工程項目的土建總承包及整個工程項目的總承包管理配合服務工作,計價方式為定額計價。依據所上傳的項目資料,經研究,現對來函涉及的建筑面積計算爭議事項答復如下:
本工程某走廊層高3.9m,內側是教室砌體墻,外側是砌體結構欄板及結構柱,發承包雙方就走廊的建筑面積計算發生爭議。發包人認為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第3.0.14條規定“有圍護設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承包人認為爭議的走廊不屬于挑廊,在結構以內有結構柱、層高超過2.2m的走廊應按全面積計算。
我站認為,本工程的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建筑面積的計算依據,根據協議書組成合同文件包括“國家、地區有關技術、質量標準規范文件(以較高及較新標準為準)”的約定,本項目實質是采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計算建筑面積。依據該規范第3.0.14條 規定,結合本項目提交的圖紙資料,爭議的室外走廊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專此函復。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