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案例選篇4 廣州市某學院工程電纜預留長度與開挖工作面土方計量爭議案例
來源: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
編者按 現將“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收集的典型案例進行剖析、編撰,以增進行業交流,共同提高造價管理質量。同時,為增強專業性和實用性,案例信息和數據略有修改,故解決方案可能與真實個案處理的結果不盡相同,請勿誤解,如有異議,歡迎指正。
廣州市某學院學生公寓供電增容工程資金來源為財政撥款,發包人廣州市某學院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承包人廣州市某電氣有限公司為中標人,并于2016年8月10日簽訂了《廣州市某學院學生公寓供電增容工程施工合同》,約定采用清單計價方式,合同價格形式為可調總價合同。
(一)關于電纜敷設工程量是否需要計算預留長度的爭議
雙方在核對電纜敷設工程量時,對電纜預留長度如何計量發生爭議。發包人認為,根據《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10)》第二冊《電氣設備安裝工程(上)》工程量計算規則第八章電纜第2.8.8條“電纜敷設長度應根據敷設路徑的水平和垂直敷設長度,按表2.8.8規定增加附加長度”規定,電纜敷設工程量可計算附加長度,但不需要計算預留長度。承包人認為,電纜敷設工程量應根據《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D.8電纜安裝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含預留長度及附加長度)”規定,計算預留長度及附加長度。
(二)關于電纜排管管溝土方是否需要計算開挖工作面土方工程量的爭議
雙方在核對電纜排管管溝開挖土方工程量時,對開挖工作面的土方如何計量發生爭議。發包人認為,根據《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0)》第一冊《通用項目》工程量計算規則D.1.1土石方工程第4條“挖管道溝槽的長度按圖示中心線計算;溝底的寬度,設計有規定的,按設計規定尺寸計算,設計無規定,按表三規定的工作面寬度計算”規定,本工程有電纜排管管溝斷面圖,屬于“設計有規定的,按設計規定尺寸計算”情形,故電纜排管管溝開挖工作面的土方無需計算。承包人認為,根據上述工程量計算規則,應按表三規定的工作面寬度計算。
(一)電纜敷設工程量應按照《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的相關規定計算預留長度。
(二)電纜排管管溝開挖工作面的土方應按《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584--2013)表A.1-3~表A.1-5規定計算,并計入管溝土方工程量中。
(一)關于電纜敷設工程量是否需要計算預留長度的爭議
1.本工程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為清單計價并非定額計價,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第8.1.1條“工程量必須按照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的規定,本工程相關工程量計算規則應按照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不適合采用相關專業定額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
2.查閱合同內容,本工程屬于10kV以下電氣安裝工程,依據與合同適用的《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表D.8電纜安裝關于電力電纜(清單項目編碼030408001)“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含預留長度及附加長度)”工程量計算規則,應計算預留長度及附加長度。預留長度則按照表D.8電纜安裝的備注第3條“電纜敷設預留長度及附加長度見表D.15.7-5”的規則計算。因此,本工程電力敷設工程量應按照《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表D.15.7-5電纜敷設預留及附加長度”的相關規定計算預留長度。
(二)關于電纜排管管溝土方是否需要計算開挖工作面土方工程量的爭議
1.理由同(一),工程量計算規則按照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爭議涉及的電纜排管管溝土方開挖工程量計算規則,應執行《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相關規定。
2.根據《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D.15“相關問題及說明”第D.15.2條“挖土、填土工程,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4)相關項目編碼列項”。
3.查閱《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4-2013)表A.1土方工程備注第11條“管溝土方項目適用于管道(給排水、工業、電力、通信)、光(電)纜溝[包括:人(手)孔、接口坑]及連接井(檢查井)等”的規定,本工程電纜排管管溝的土方開挖清單應采用管溝土方清單(項目編碼010101007)。
4.查閱管溝土方清單(項目編碼010101007)工程量計算規則“1.以米計量,按設計圖示以管道中心線長度計算;2.以立方米計量,按設計圖示管底墊層面積乘以挖土深度計算,無管底底墊按管外徑的水平投影面積乘以挖土深度計算,不扣除各類井的長度,井的土方并入”,以及表A.1土方工程備注第9條“挖溝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溝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實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辦理工程結算時,按經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規定計算,編制工程量清單時,可按表 A.1-3、A.1-4、A.1-5 規定計算”的規定,結合2013年9月24日發布的《關于實施<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見》(粵建造發〔2013〕4號)第一條第2款“挖溝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應計入相應土方項目的清單工程量中”的規定,本工程電纜排管管溝開挖工作面的土方工程量應按《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4-2013)表 A.1-3、A.1-4、A.1-5 規定計算,并計入管溝土方工程量中。
(一)《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
8.1.1 工程量必須按照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
(二)《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
電纜安裝工程量清單項目設置、項目特征描述的內容、計量單位及工程量計算規則,應按表D.8的規定執行。
(三)《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
(四)根據《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
第3.0.8條“本規范涉及管溝、坑及井類的土方開挖、墊層、基礎、砌筑、抹灰、地溝蓋板預制安裝、回填、運輸、路面開挖及修復、管道支墩的項目,按現行國家標準《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4)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7)的相應項目執行?!?/span>
(五)《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規范》(GB50854-2013)
(六)關于實施《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見(粵建造發〔2013〕4號)
一、工程量計算除遵守2013計算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以下規定:
2、挖溝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應計入相應土方項目的清單工程量中。
作者信息
盧立明,男,正高級工程師,注冊造價師,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副站長,廣東省工程造價協會執行會長,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行為法學會智庫(建設工程)專家委員會專家、住建部工程計價依據編制審查委員會委員,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專家委員會標準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資深會員,廣東省建設科技與標準化協會專家委員會勘察設計與施工行業副主任、廣州大學校外碩士導師,茂名職業技術學院客座教授,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會員、考官。
楊從碧,女,高級工程師,揭陽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計價一股股長,民盟揭陽市委員會市直第二支部主委,廣東省建設工程定額動態管理系統及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系統專家。